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2025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层 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凯旋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街道一心街社区凯旋路3050号;
长德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米沙子镇太平村委会长德大街与京哈高速引线交汇处西行300米。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层次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元) |
本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400 |
本科 | 通信工程 | 5400 |
本科 | 电子信息工程 | 5400 |
本科 | 软件工程 | 5400 |
本科 | 数字媒体技术 | 5400 |
本科 | 自动化 | 5940 |
本科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5400 |
本科 | 工业设计 | 5400 |
本科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5940 |
本科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7500 |
本科 | 机械电子工程 | 5400 |
本科 | 生物工程 | 5400 |
本科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5940 |
本科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5400 |
本科 |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 5400 |
本科 |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 5400 |
本科 | 汽车服务工程 | 7500 |
本科 |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 5400 |
本科 | 机器人工程 | 5400 |
本科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5400 |
本科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7500 |
本科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 26000 |
本科 | 车辆工程 | 5400 |
本科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5400 |
本科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5400 |
本科 | 智能制造工程 | 5400 |
本科 | 人工智能 | 5400 |
本科 | 物联网工程 | 5400 |
本科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 26000 |
本科 | 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 | 待定 |
本科 | 新能源汽车工程 | 待定 |
本科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5940 |
本科 | 网络空间安全 | 5400 |
本科 | 市场营销 | 4800 |
本科 | 旅游管理 | 5280 |
本科 | 人力资源管理 | 4800 |
本科 | 行政管理 | 4800 |
本科 | 物流管理 | 5280 |
本科 | 电子商务 | 4800 |
本科 | 财务管理 | 7000 |
本科 | 教育学 | 5280 |
本科 | 学前教育 | 5280 |
本科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800 |
本科 | 投资学 | 4800 |
本科 | 数字经济 | 4800 |
本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500 |
本科 | 应用心理学 | 5000 |
本科 | 汉语言文学 | 5060 |
本科 | 英语 | 4600 |
本科 | 德语 | 4600 |
本科 | 编辑出版学 | 6820 |
本科 | 网络与新媒体 | 6200 |
本科 | 表演 | 12000 |
本科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5400 |
本科 | 动画 | 6200 |
本科 | 工艺美术 | 5400 |
本科 | 美术学 | 5400 |
本科 | 视觉传达设计 | 5940 |
本科 | 环境设计 | 5400 |
本科 |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 23000 |
本科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6200 |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同时,我校还设立校内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校内资助,结合静文奖学金等校外资助,全力保障考入我校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学校公共外语开设英语、日语,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包括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生物工程、应用心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等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等专业。
3.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我校执行国家及各省、市、区招生录取相关政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院校志愿:对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征集志愿投档的考生。
3.专业志愿:进档考生专业确定,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方式,以“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级差要求。在安排专业时,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照顾政策加分。未能满足专业安排条件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同一投档单位中未录满专业。如不能满足空缺专业录取条件的及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均予以退档。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4.高考改革省份按相关政策执行。若出现同分情况,以语文、数学、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皆相同,则“3+1+2”模式改革省份优先录取首选科目成绩高者;“3+3”模式改革省份取3门选考科目中分数最高的科目(最高分科目),优先录取最高分科目成绩高者。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如同一院校志愿含两个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时,考生填报其中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视作该生同意调剂到该院校志愿中其他未录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6.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通过省控分数线。
使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录取;使用文化课成绩或者专业课等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美术设计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
×60%+专业课成绩×100%,表演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10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en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街道一心街社区凯旋路3050号
联系电话:0431-86908039
联 系 人:白日东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